丹政发〔2024〕16号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政法权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政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2024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将《陕西省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服务更方便有效的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和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下放各镇(街道)的执法事项主要包括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皇冠足球比分分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9个部门共16项行政执法权(见附件1)。
二、相关行政执法权下放到镇(街道)后,以镇(街道)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再继续行使该执法权。对未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原行政执法机关继续行使执法权。实施前已经立案的行政执法案件或历史遗留案件由原执法部门继续负责承办,并承担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为避免出现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制定具体行政执法权层级管辖规定,明确县级部门与镇(街道)的职责边界。镇(街道)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需要回避、不宜本级管辖的,可报请县政府指定原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政府认为案件重大复杂或镇(街道)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可指定原行政执法部门管辖。
四、对省级《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内本次未下放事项,后期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逐步下放。省级《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外,镇(街道)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的法定依据、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五、《通知》印发后,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各行政执法事项主管部门与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确认书,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向镇(街道)赋权重点任务分工》(附件2)的职责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保障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等;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业指导,镇(街道)对承接的行政处罚权实行无缝对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六、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放行政执法事项过渡期。过渡期间,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仍由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自2025年1月1日起,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各镇(街道)实施。
附件:1.皇冠足球比分第一批下放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6项) 2.向镇(街道)赋权重点任务分工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皇冠足球比分第一批下放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6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县级实施部门 |
1 |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2012年11月修订)第十九条; |
县民政局 |
2 |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3 |
对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四条; |
|
4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以及对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县自然资源局 |
5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罚款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皇冠足球比分分局 |
6 |
对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防抛洒、防扬尘措施的处罚 |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
县城管局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县级实施部门 |
7 |
对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的处罚 |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县城管局 |
8 |
对擅自在农村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
县交通运输局
|
9 |
对造成农村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或者违反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九条;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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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未经批准更新采伐农村公路护路林的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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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 |
县农业农村局 |
12 |
对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修订)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县林业局
|
13 |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四十八条 |
|
14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五十条 |
|
15 |
对毁坏水库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等的处罚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2018年3月修订)第二十九条 |
县水利局 |
16 |
对从事车辆清洗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安装、使用净化循环水装置,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处罚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四条 |
附件2
向镇(街道)赋权重点任务分工
一、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好向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工作,按领域建立镇(街道)承接运行确认制度,并指导做好行政执法权划转衔接工作。(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级各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解决向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保障。(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公布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时间,并及时根据承接情况修订完善县级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权责清单;涉及赋权的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与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组织面对面交接,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指导镇(街道)做好承接工作,确保赋权工作顺利衔接、有序运行。(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是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机构。结合实际,推动县级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县级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构,单独履行监管职责,但要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要保持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稳定,严禁上级机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镇(街道)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与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参加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范围,并组织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颁发综合行政执法证件等工作。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经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镇(街道)达到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后,方可承接县级部门下放事项。(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制定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由县级各执法部门制定各自领域行政执法流程,制作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县司法局、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指导推动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指导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镇(街道)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发现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镇(街道)执法装备保障,统一执法服装、车辆、证件、装备和标志标识等。根据执法业务需要,将执法服装、车辆和装备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大数据+综合执法”的管理模式,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和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在符合保密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共享执法对象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管理信息和标准、规划、规范等行业信息。建立镇(街道)与有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适时对镇(街道)赋权承接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定期组织评估,结合评估结果,提出下放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强化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监督,将承接落实情况纳入督察检查范围,形成监督合力。镇(街道)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对执法队伍的监督,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执法考核、监督机制。(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