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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足球比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丹规〔2017〕018-县政府办012

 

 

 

 

 

 

丹政办发〔2017〕92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要举措。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条 凡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建设项目,由县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社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产生。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30万元(含)以上的下列项目;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需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专项资金。

第五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三)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四)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五)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六)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

(七)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八)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第六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县财政局依照项目计划、上级部门立项批复、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主要领导批示等确定评审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财政局要求一次性提供评审资料;

(三)社会中介机构按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实施评审,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在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形成评审意见;

(四)项目建设单位对评审意见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并由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

第七条 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指导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三)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四)根据实际需要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

(五)按规定向接受委托任务的投资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

(二)涉及需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提供资料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对评审意见中涉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向财政局一次性提供评审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对评审工作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逾期不答复的,则视同同意评审意见。

第十条 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组织机构内部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确需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完成委托任务的,需事先征得县财政局同意;

(三)对评审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报告;

(四)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五)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

(六)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评审任务的县财政局出具评审报告;

(七)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八)未经县财政局批准,社会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

(九)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十)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评审费用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给社会中介机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费用由项目送审单位自行承担:一是因建设单位各种原因导致该项目二次评审的;二是评审结果经各方核对确认后审增与审减金额之和达送审金额30及以上的;三是项目建设单位长期不对该项目对账答复的。

第十二条 评审报告作为县财政局调整项目预算、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的,财政部门有权中止委托评审业务,并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再委托评审业务。               

第十四条 对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县财政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31日废止。《皇冠足球比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丹政办发〔2012〕67号)同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