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通知》(陕财办预〔2022〕12号)以及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商办发〔2014〕10号)精神,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持续提升预算透明度和可获得性,推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现将2023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 全县“三公”经费支出 557.23 万元,增长 4.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28.9 万元,增长 337.46% ,主要是因公安等部门更新车辆,增加支出;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支出 289.4 万元,下降 30.95% ,主要是落实党政机 关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 38.93 万元,下降 53.95% ,主要是部分单位 2023 年末未及时清 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