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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局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强企业诚实守信意识
时间:2019-06-06 17:37 来源:县市监局 作者:张丹敏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市场主体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的力度,督促和警示市场主体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县市监局制定了诚信“红黑榜”制度(试行)。

“红黑榜”由诚信“红榜”和失信“黑榜”两部分构成。诚信“红榜”主要公布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赢得群众广泛赞誉的经营单位;失信“黑榜”主要曝光不守法律、不讲诚信、制假售假等影响恶劣的严重失信经营单位。对于被列入“黑榜”和“红榜”的单位,县市监局将采取不同的监督措施。

“红黑榜”发布坚持依法办事、慎重稳妥,采用统一发布机制。相关股室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向局办公室提供“红黑榜”名单,汇总后经局会议研究后在县市监局公示栏内对外发布,每月发布一次“红黑榜”名单,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发布,或在其他媒体发布。

“红黑榜”制度的实行,将进一步增强我县经营单位的诚实守信和自律意识,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营造我县良好市场经营秩序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