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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排2022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
时间:2022-09-05 10: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司法局法治建设股

为持续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评估工作,对全省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深入的“体检”,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高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明确评估内容。包括指标体系落实情况;薄弱工作环节改进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裁量基准、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秦创原监督协调服务工作等12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本次评估工作的组织、完成、通报情况。

明确评估对象。实行执法单位评估全覆盖。全省各级各类执法单位,含具有执法权的各级党委、政府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直属的执法单位,受委托的执法单位等全部纳入本次评估。

明确阶段安排。第一阶段为各市(区)、县(市、区)司法局在9月底前分级完成本级全部执法部门和具有执法权的全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评估,以及对下级党委、政府所属执法部门的抽评并予以通报。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执法监督机构)完成本部门具有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直属执法单位和委托的执法单位评估并予以通报。第二阶段为省司法厅在11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各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市(区)进行第三方评估。

《通知》强调,要坚决落实执法单位评估全覆盖和通报评估结果要求,切实发挥以评估促工作作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行政执法项建议分值、评优评先、专项执法监督地域领域确定的重要根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来源:厅司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