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丹凤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许 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贾 宾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平军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林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泰英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晓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军平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何承军 县委编办副主任
薛民生 县科教局副局长
校王立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欣 县司法局总支书记
王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勇 县人社局副局长
田晓斐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永星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 昭 县少先队总辅导员
何春燕 县妇联四级主任科员
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王军平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总支书记李欣兼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该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自行安排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